驚蟄 Insects Awaken
對於林強終於推出全新作品,心情有點既驚且喜,畢竟當日電民謠留下來的納悶到今天還依然縈迴不散。
這一張名為「驚蟄 Insects Awaken」的專輯,收錄了林強應法國坎城影展的邀請為一次以立體音畫為主題的演出而譜的樂曲,這個演出於坎城一個海灘上進行,是一場集合了不同媒體而創作的多角度拼貼式實驗創作,而林強負責的音樂部份,就再經由法國廠牌mk2發行,正式標誌著林強衝出台灣打開歐洲市場的起步。
「驚蟄 Insects Awaken」的背後除了是林強闖進歐洲的第一次之外,其意義其實相當遠大,這實在是一次台灣與歐洲於文化藝術上的直接交流,從音樂上除了找到西化的電音輪廓外,還可以時而若隱若現時而明刀明槍地窺見到充滿台灣色彩的文化氣味。由傳統的台灣地方民謠西北雨,到台灣的電視新聞報導的聲音,電影片段、環境聲效的採樣,都隱隱約約地散發出製作人於製作背後的苦心與野心。
這篇文章本應已經完結,但還是繼續接下來了。接下來的提問,作為來自香港的我,最順理成章不過的就是香港的音樂人與歐洲音樂市場究竟還有多遠的距離呢?這個問題,相信跟我們究竟如何看待藝術有著唇齒相依的關連。
這令我想起有一天the PANIC 2的一位店員告訴我的一件瑣事。
the PANIC 2的位置座落於香港藝術中心2樓,就算你未到過香港,未到過香港藝術中心,單從字面都大概可以想像到這裡就是一個可以提供不同藝術領域範疇、不受任何媒介限制滿具創意的一個單位,來這裡的人大部份都是希望尋求藝術上的衝擊的。有一天有一位客人來到,四處瀏覽左選右挑大半天,終於拿起一張Hard-Fi的專輯Stars Of CCTV,然後帶著點點責備的口吻跟店員說:你們這裡不是應該專門出售藝術性質的音樂嗎?怎麼可能會在這裡賣Hard-Fi這些流行貨?
我並不是藝術家,亦沒有受過甚麼藝術學上的培訓,但我清楚了解藝術創作之所以可以成為藝術創作,首要正正是應該建築於沒有邊緣限制的思考空間之上,藝術領域的廣闊與博大實在應該是無窮無盡的,一張相片可以是藝術,一幅塗鴉可以是藝術,一個行為都可以是藝術,流行音樂為什麼偏偏不能夠是藝術?如果我們對藝術這兩個字都永遠有規有舉,對藝術的創作繼續封閉,我們都不會進步。你可以認為我是門外漢亂吹狗屁一通,但請留意,林強實在都曾經做過比Hard-Fi更流行的普及音樂,今天你又會如何質疑他的藝術成就呢?
p.s. 多謝品方幫忙寄我這張專輯!
林強 Lim Giong - 驚蟄 Insects Awaken 參考網站 : http://www.mk2music.com/
林強 Lim Giong - 驚蟄 Insects Awaken 參考網站 : http://www.mk2music.com/
15 Comments:
流行音樂亦有高低之分, 那位仁兄又實在固執了一點, 只要自己有一套合適的標準就可以了.
說開又說, 我早已忘記我有否去過香港藝術中心, 裡面究竟是如何佈置, 唱片店開在那邊生意可以維持嗎?
再加多一句. 在商言商, 如果我開唱片店的話亦一定會加插一些比較賺錢好賣的流行唱片. 為維持生計妥協亦是不得已, 最緊要同時履行到自己的理想.
我第一次去藝術中心就係睇劉米高的" 快樂遊園人" 展覽 . .
ps. "快樂遊園人"係當年漫畫博士中文譯名!
to 快樂牛郎,
當然, 從商業角度上看是完全沒有不妥, 不過我正是認為就是不從商業角度看, 流行音樂可以於藝術中心出現都絕對是堂堂正正的一件事, 因為流行音樂都可以是藝術創作範疇的一種! 這是我所深信的!
B
我覺得是那位人兄太cynical...
流行的東西為什麼不可以是藝術呢? 畫壇一早已然有pop art. 他不接受, 是他故步自封... 況且很多so called "正統" 的作品其實也可以很垃圾...
Style 不應是重點, quality 才是呢.
對於甚麼是藝術,各人有各人的定義和標準,那位客人也有他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吧!
我記得多年前讀過一篇評論林強的文章,寫作那位叫阿拔,在早已摺埋的金電視連載的,他的東西對我的影響很大,不過應該沒有人會想到這麼認真和前衛的樂評會在一本默默無聞的蚊型娛樂刊物上出現。他大意說林強的《娛樂世界》被人捧上天,顯示有太多人只懂追著「形式」的尾巴,但其實論音樂所帶來的內在衝擊力實在少得可憐。
just for your reference!
wah 金電視!!! 那個年代。
其實那個人是不是太憤怒一點。?
我是一個喜歡音樂的人,我聽得都不少,但回看我的成長,我相信我聽流行音樂的數量應該是比其他範疇的音樂多,但今天,我還是一樣的流行另外古典爵士都好。
"對於甚麼是藝術,各人有各人的定義和標準,那位客人也有他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吧!"
我絕對尊重每人都擁有自己的觀點,不過我並不能夠認同不同定義、標準和價值觀就等同於對立,這正正就是左右藝術創作與發展的最大問題。
你可以有自己喜歡的好一些類型,亦可以有自己一套處理的觀點,但其實跟你完全不一樣的還是應該要存在的,百花齊放的道理相信無人不曉。 情況跟達明新碟差不多,你可以不認同不喜歡,或有一套你自己的處理方法,但這張碟還是應該要存在的。
無意冒犯任何人,我正正就是希望可以互相都不冒犯,如果大家都可以包容及擁抱你不認同的藝術創作,藝術發展就可以有出頭天。
共勉之。
B
有d人以專聽冷門音樂為榮架嘛!
to alan,
你說的一點都不錯,我都遇過不少這樣的人。
而更恐怖的一群是,他們不單止以聽冷門音樂為榮,更會以歧視主流音樂為傲的!
B
對 "甚麼都可以說是藝術" 之類的說法有保留,如果隨手拈來的都可以說是藝術,把 "藝術" 一詞無限擴大,那麼我們還需要 "藝術" 一詞嗎?
也許看一看字典上 art 的定義或許會有具體一點的感受。 對我來說無論是流行音樂與否,對唯美的追求、探索可能性、探討事物義意、或精神交流等,都稱得上藝術性的。
其實店員也不必見怪,大可和那客人高談闊論一番,比此交流交流。
to reggie,
我想,其實藝術能夠成為藝術是必須有一定程度的要求,可能是你提到的一些,但我認為評定一件作品是否一件藝術項目,應該並不是從它的類型而定,即是就算Hard-Fi的音樂是屬於流行音樂的類型,都並不代表它沒有藝術價值。
B
當然不能以音樂類型來蓋棺定論咁膚淺啦。 哈哈。
to reggie,
可惜這個世界上佔有很多這類型的人啊.....
B
p.s. 你的blog做得很好,我已經私自link到我這裡來了。
"藝術領域的廣闊與博大實在應該是無窮無盡的,一張相片可以是藝術,一幅塗鴉可以是藝術,一個行為都可以是藝術,流行音樂為什麼偏偏不能夠是藝術?"
其實這也是自己常常在想的問題,還有所謂商業與文化何藝術之間的分野.尤其長期在一個被視為"文化地標",又常常被貼標籤為"中產黑店"的地方工作,看過太多的"口不對心",就會有這層更深的感觸!
藝術可以走進生活,藝術可以藉由商業手段發揚,反之亦然;只是自己也矛盾於若事事皆有可能沾染上藝術,人人都是特殊,那麼,這些藝術到底有何價值,人人的不同有真的有何不同??
然後這又不得不牽扯到所謂階級意識,文化資源的掌控,實在太複雜,想到頭都痛!
所以啦!最後我只要好好地欣賞自己心頭愛樂,繼續忍受上班時遇到客人的故作姿態,剩下的也就不想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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