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2, 2006

行為藝術

藝術創作可以天馬行空四通八達,型態意識當然更可以是前無古人。我尊重所有不同類別的藝術創作與發表,框框越能突破,價值應該越高。

今天發現了一項行為藝術的發表。

Lab Yellow剛完成了一個有關Oasis的展覽,而展覽期間於門外置放了一幅以Oasis的官方照做成的巨型海報。展覽於05.12結束,由於接下來的另一個展覽到15.12才開始,所以這張海報就沒有即時除下。然後到08 .12,行為藝術家開始了其創作,早上當LY的同事回到公司時,發現海報上的Oasis各人,臉上分別都長出了鬍子、加長了眼睫毛、生了墨...... 然而這位藝術家卻跟其他行為藝術家或街頭藝術家有別,他並沒有留下屬於他自己的簽署。LY的同事見藝術家滿有誠意,於是決定讓這幅作品留在門內外繼續展出,直至昨天,因為工作程序的關係,迫於無奈要將這幅作品除去,同事們跟它合照然後將它除下,由於整幅作品體積頗大難於搬運,於是只好將它割開成幾份,然後就送到下一層收集廢棄物的位置去。

然後藝術家再出動,這塊被丟掉了的作品被一塊一塊地由下一層的七樓運回八樓,然後一塊一塊地拼貼回原來一樣,接著在上面寫了一句"Live Forever?"就將作品按原來一樣就放回原位去,同事們都覺得這件事很神奇,趕忙就到外頭去跟它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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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確定這位行為藝術家是何方神聖,不過據偷偷目睹事情發生的管理員透露,他們的行動是相當的熟練與流暢,似乎都是識途老馬。除了神奇之外,我更多了一份感覺,世上竟有如此出心出力的行為藝術家,要知道他所花的精神、時間與汗水實在不少。

如果我可以選擇的話,我倒希望跟這位高人交個朋友,多謝他對LY如此厚愛,既出心亦出力。

為表對這位藝術家的謝意,他的這個作品將會繼續置放於LY門外,直至下個展覽開始為止,有興趣的朋友請把握機會來LY,跟這位高人的大作拍一張照片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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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偷偷目睹事情發生的管理員?"
有趣,誰是兵,誰是賊?

12/12/2006 05:19:00 pm  
Blogger BFSH said...

哈哈,我想沒有甚麼兵與賊,只知道無論你在做甚麼,無論你以為多秘密,其實都有機會被發現!

你只用匿留言,那你又是兵還是賊呢?
這裡沒有甚麼不能說的話,大可以打開天窗隨心所欲有話直說吧!

B

12/12/2006 05:3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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