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歡怪人......
那天查看自己Blog內的guestbook,發現俾另一位blogger Jenny選中了要寫自己的怪癖,第一個反應是覺得有趣及理所當然,因為我從來都是以怪人自居的,要數一個怪人的怪癖,實在沒有難度可言。
然而當事情真的付諸實行的時候,情況跟想像中的原來有所出入,我就從每一天的起居飲食開始去想,然後到個人的興趣與喜好...... 才發現原來這個題目於我是有一定難度的。然後我到Jenny及KS的blog看看他們的怪癖,再想多幾遍自己後,我想,大概是我已經徹頭徹尾由心底裡開始怪出來了,怪得一個地步是我根本不認為那是怪;又或許,其實我一直都再騙自己,我根本就比所有人都正常。
抓破頭皮想到這幾點,看大家認為是否真的怪......
1. 指甲與指頭肉
已經忘記了從何時開始,我對於自己的手指甲有一個異常苛刻的要求,所指的是指甲的長短,我極度不能夠接受自己的指甲過長,而我心目中的過長,相信應該跟大家是有別的,我有好幾根指頭的指頭肉已經因為我的指甲越剪越短而長得越來越大,而這反而令自我安心,因為我實在不能夠接受觸到手指尖的第一個接觸點是指甲而不是指頭肉。
2. 太陽與皮
這個喜好印象中只是這幾年間染上的,可能是工作需要,夏天有不少時間到要在戶外工作,經常都要暴晒於烈日之下,久而久之我開始愛上了被猛烈的陽光暴晒,之後看著自己的死皮逐步從身體上退下,而且一塊比一塊大就更加興奮。
3. 白色的白
我對白色的要求很高,尤其是白色的鞋!個人特別喜歡白色的鞋,有幾款波鞋都是自己一直都鍾情的,Adidas的Superstar、Stan Smith及Nike的Air Force 1,這幾款鞋我都會長時間維持擁有各樣一對,通通都是白色,而且盡可能是全白(當然Stan Smith就沒可能。),而每一次當鞋子被穿過,經歷了灰塵沙礫的洗禮而開始泛起一層灰的時候,我就會要它給清洗,洗衣粉加漂白劑是不能缺少的.......
這些都是一些相當無聊的習慣,實在越想越覺得正常及合理。
我越來越相信自己其實是一個正常得很的人,其實一丁點怪癖都沒有。
大概沒錯。
你又試試看,順道給自己一個証明吧!
1. 肥樹 Fattree
2. Charcoal
3. d!zzy
4. sylvain
5. 柏蒼
10 Comments:
哈哈! "對白色的要求很高", 好難喎!! 出親街都實會黑
D皮有無好似金大枝咁儲起佢先?
to Jenny,
對, 所以我經常都會用布用水用擦膠清潔我的白色球鞋!
to ks,
曾經一次, 最恐怖的一次, 我將一塊長約4吋的皮留起, 用大頭針插在水松版上....
B
現在那塊4吋皮還健在嘛?
已經不在世很久了....
B
哈哈哈!竟然有個連結連向我,我看我是得寫一些自己的奇怪行徑來共襄聲舉一下^^
其實用擦紙膠擦都得... 好work 架~
to Jenny,
擦紙膠當然已經是其中一樣我常用的東西~~
B
呀 ~~~~~~ 咁俾面?但你要給我一點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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